2017年新公司法實施后,很多人依然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比較模糊,甚至的人或注冊代理公司依然停留在以前關于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
那么,我們如何理解目前最低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呢?我們從2個方面介紹關于注冊資本的最低規定。
一、公司法關于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且需一次性出資,不能分期出資。
2、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可以分批出資,首期注冊資本不低于20%,其余可在2年內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
新公司法取消了以前貿易型、服務型、生產加工型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規定。需特別注意的是,外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規定也可以參照新公司法關于最低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
二、行業法規關于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
有些行業法規對于從事該行業的企業注冊資本有具體的規定,因而,這類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需遵從行業法規的規定。比如,房地產開發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集團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一級建筑施工企業最低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
因此,如果企業所從事的行業有行業法規的規定,其最低注冊資本必須依據該規定。
三、外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規定
1、普通的外資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可遵照新公司的規定。
2、有外資行業法規的,注冊外資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依據該行業法規的規定。
例如,外資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3000萬美元,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美元。我們在辦理公司注冊登記時,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及行業法規關于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及要求,還要依據自身實際需要,確定合理的注冊資本。比如,參加投標的企業,一般對該企業的要求是注冊資本最低達到100萬元人民幣,方可有資格參與投標。
公司注冊完成后,公司的注冊資本不是一成不變的。在公司實際經營管理中,可以依據需要,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對于初次創業的個人來說,可以將注冊資本設定小些,以降低創業成本,但需符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規定。待以后公司發展壯大了,再增加注冊資本。